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民罚决第2022029号
处罚事由 2015-2017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从轻”裁量档次。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 广东省健康食品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0000812176651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22
处罚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