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珠海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日

单位名称:珠海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0181

成立时间:2010-06-18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编号:15
珠海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17)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章等其他格式)



1、工作报告首页
必传 文件格式:PDF
注意:《工作报告首页》需打印下来,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
2、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扫描件(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选传 文件格式:PDF
选择材料 无上传文件
温馨提示:点此下载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再上传。
3、其他补充说明(需盖章上传)(需要补充其他说明材料的在此处上传)
选传 文件格式:PDF



填 表 说 明



一、本报告书须填写真实情况,请填写完再打印。正常可使用5号字打印,填写不下,可适当缩小字体。

二、表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须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四、本报告书要求签名之处,应当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代签或复印无效,不能使用印鉴。

五、省级基金会单位网络填写技术咨询电话:020-87554998,年检/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20-83312062。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机构建设情况
 2.1 理事会召开情况
 2.2 理事会成员情况
 2.3 监事情况
 2.4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2.5 内部制度建设
 2.6 党组织建设情况
 2.7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2.8 专项基金、代表机构、持有股权的实体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2.8.1 专项基金情况
  2.8.2 代表机构情况
  2.8.3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2.8.4 内设机构
 2.9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3.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3.1 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3.2 公开募捐情况
 3.3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
 3.4 计算有关比例的情况说明
 3.5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5.1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3.5.2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3.5.3 2018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3.5.4 涉外活动情况
    3.5.4.1 参加国际会议和出访情况
    3.5.4.2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3.5.4.3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3.5.4.4 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境外组织)
    3.5.4.5 2017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3.6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3.7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3.8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3.9 委托理财(是指通过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行为)
 3.10 投资收益
 3.11 基金会的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3.11.1 基金会的关联方
  3.11.2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3.11.3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3.11.3.1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项目余额
    3.11.3.2 关联方未结算预付项目余额
    3.11.3.3 关联方未结算应付项目余额
    3.11.3.4 关联方未结算预收项目余额
 3.12 应收款项及客户
  3.12.1 应收款项账龄
  3.12.2 应收款项客户
 3.13 预付账款及客户
  3.13.1 预付账款账龄
  3.13.2 预付账款客户
 3.14 应付账款
 3.15 预收帐款
 3.1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4.2 业务活动表
 4.3 现金流量表
5. 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5.1 年检情况
 5.2 评估情况
 5.3 行政处罚情况
 5.4 整改情况
6. 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6.1 公开基本信息
  6.1.1 公开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
  6.1.2 公开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的基本情况
  6.1.3 公开下设的秘书处组成部门、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
  6.1.4 公开重要关联方
  6.1.5 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6.1.6 公开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6.1.7 公开领取薪酬最高前五位人员的职务和薪酬
  6.1.8 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公务差旅费用标准
 6.2 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2016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6.3 公开2016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6.4 公开募捐信息
  6.4.1 公开募捐方案
  6.4.2 公开募捐取得的款物等收入情况
  6.4.3 公开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
  6.4.4 公开尚未使用的募捐款物的使用计划
 6.5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6.5.1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
  6.5.2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收入、支出情况
  6.5.3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剩余财产处理情况
 6.6 公开慈善信托信息
 6.7 公开重大资产变动情况、重大投资活动情况
 6.8 公开重大交易或者资金往来情况
 6.9 公开关联交易情况
7. 工作总结
8. 监事意见
9.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10. 2017年检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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