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9月6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律师协会
登记证号:
0659
成立时间:
1991-06-06
性 质:
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办事机构
实体机构
党建工作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会费
举办公益和扶贫济困活动
公益活动支出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
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报告会的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报告会计划
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举办培训、职称评审、认证、鉴定等活动
2020年度年度开展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21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外工作情况基本信息
接受境外捐赠(含募捐)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相关附件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2020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限制900字内;
3、“建立健全对外活动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限制900字内;
4、若不够填写,请另行附页在附件的“其他资料”中上传。
6. 2020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
有/无此情况:(
有
有/无此情况:
有
无
)
1. 2020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创新做实涉外法律服务,支持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走出去”。协助举办“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国际战略发展研讨会,并揭牌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省商务厅成立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举办多期涉外经贸律师人才培训班,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场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培训,举办4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依托“北仲有约”开展线上培训46期,促进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扩充我省涉外资源库,现有35家律师事务所及318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入库。出台支持律师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政策,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21家。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召开两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与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考察团座谈交流,举办新加坡律师公会与省律协线上交流会,组织律师参与多场境内外品牌交流活动。开展塔吉克斯坦经贸领域数据库建设,组织编写《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指引》,联合广东海事局出版《东盟五国海事管理法律研究》图书。研究出台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律协涉外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创新做实涉外法律服务,支持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走出去”。协助举办“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国际战略发展研讨会,并揭牌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省商务厅成立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举办多期涉外经贸律师人才培训班,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场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以“线上 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培训,举办4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依托“北仲有约”开展线上培训46期,促进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扩充我省涉外资源库,现有35家律师事务所及318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入库。出台支持律师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政策,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21家。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召开两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与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考察团座谈交流,举办新加坡律师公会与省律协线上交流会,组织律师参与多场境内外品牌交流活动。开展塔吉克斯坦经贸领域数据库建设,组织编写《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指引》,联合广东海事局出版《东盟五国海事管理法律研究》图书。研究出台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律协涉外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字数限制在900字内。
(如:组织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开展重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施重要的人文社会交往项目,组织或者参与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或者参与重要的国际行动,开展有影响的对外扶贫救援,参与制定国际行业规则,在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与其建立正式工作关系,建立海外机构,依法发起或者参与发起成立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等)。
2.建立健全对外活动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计划,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专门工作小组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律师行业协会合作交流,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律师服务工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对外活动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计划,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专门工作小组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律师行业协会合作交流,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律师服务工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字数限制在9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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