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二)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11-23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63 实际出席人数 63
赞同人数 61 反对人数 2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具体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会长单位:40,000元/年; 执行会长单位:3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一般团体会员:1000元/年 (二)正式会员缴纳会费时间:当年的3月底前一次性交清。 (三)在会员缴纳过程中,当年确有困难的单位,由本单位提出,报经秘书处批准,可酌情减、免或缓交会费。
Temp_Sstnb2018_Huifei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