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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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2)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9-01-05 表决方式 举手
应出席人数 120 实际出席人数 120
赞同人数 12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会长、执行会长会费缴纳标准:10万元/年; (二)常务副会长会费缴纳标准:5万元/年; (三)副会长会费缴纳标准:2万元/年; (四)理事、副秘书长会费缴纳标准:5000元/年; (五)会员会费缴纳标准: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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