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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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6-01-18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方式
应出席人数 85 实际出席人数 81
赞同人数 81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会员会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40000元; 2、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20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 4、理事单位会费每年2000元; 5、个人会员会费每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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