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06-12-26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50 实际出席人数 45
赞同人数 45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为: (一) 单位会员:会员每年3000元,理事、常务理事每年4500元,副会 长、常务副会长每年9000元,会长每年15000元; (二) 个人会员:会员每年1000元,理事、常务理事每年1500元,副会 长、常务副会长每年3000元,会长每年5000元;
Temp_Sstnb2018_Huifei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