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标准: |
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会员在自愿原则下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标准:
会员300元/年;中级会员350元/年; 高级会员450元/年; 资深会员500元/年; 初级理事会员650元/年; 中级理事会员750元/年; 高级理事会员800元/年; 资深理事会员1000元/年。(入会未达一年为会员;达一年而未达三年为中级会员;达三年而未达五年为高级会员;达五年及以上为资深会员。理事任职未达一年为初级理事会员;达一年而未达四年为中级理事会员;达四年而未达八年为高级理事会员;达八年及以上为资深理事会员。)。
团体会员: 2000元/年;初级团体会员: 3000元/年;中级团体会员: 5000元/年;高级团体会员: 10000元/年。
第三十六条:本会会费、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会费标准: 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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