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深圳市绿色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5日

单位名称:深圳市绿色基金会

登记证号:0074

成立时间:1994-03-01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3)次理事会
2、本基金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7)届(1)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00
会议地点 市城管局东座802会议室
会议议题
一、选举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 二、讨论和表决《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章程修订案》。
出席理事名单
章必功、孙莉莉、杨勤、何昉、陈健霞、林昆宜、王丽、唐灵兆、刘水(委托章必功)、吴庆捷(委托孙莉莉)、张敏(委托陈晓晗)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邱梦葵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选举产生了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 会议经讨论,选举章必功为理事长,刘水为副理事长,孙莉莉为秘书长。 二、通过《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章程修订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章程修订案》,对其中的第八、十六、十八、十九条进行修订。修订后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1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会首次选举以及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 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会计资料和慈善项目执行情况,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会列席理事会会议,履行理事会监督职责。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备注
 
Temp_SJjhNb2018_Lsh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