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 2017 ) 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本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 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40000073549993G
业务主管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基金会类型 非公募基金会
业务范围 对因公牺牲、在职病故民警家属,因公伤残、重大疾病、贫困民警和维护社会稳定受伤社会辅助力量提供资助。
原始基金数额(开办资金)万元 200.0 法定代表人 王新宇
互联网地址 成立时间 2013-07-26
住  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8号惠州市公安局1号楼912房
联系电话 0752-2868270 邮政编码 516003
二、本年度公益活动情况摘要
1.接受捐赠、开展资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现金 实物折合 合计
项一、本年捐赠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2.公益事业支出情况
非公募基金会公益支出完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数额或比例
上年度基金余额 11487903.36
本年度总支出 947123.31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944000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0
行政办公支出 5050
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 8.22%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0.53%
三、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摘要
①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货币资金 1487903.36 570780.0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0 0
短期投资 0 0 其他流动资产 0 0
应收款项 0 1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0 0
预付账款 0 0 长期债权投资 0 0
存货 0 0 固定资产原价 0 0
待摊费用 0 0 减:累计折旧 0 0
②业务活动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一、收 入 0 0 0
其中:捐赠收入 0 0 0
政府补助收入 0 0 0
投资收益 0 0 0
二、本年费用 947123.31 0 947123.31
(一)业务活动成本 944000 0 944000
(二)管理费用 5050 0 5050
(三)筹资费用 -1926.69 0 -1926.69
(四)其他费用 0 0 0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0 0 0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947123.31 0 -947123.31
四、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结论:
审计机构:
审计日期:
五、监事意见
意见由本人手签:
监事:汤梅珍,,,
六、登记管理机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