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名称 | 广东康梁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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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440000C03632473A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民罚决第2020093号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接受2013年-2017年年度检查和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 |
处罚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中“从轻”裁量档次 |
处罚结果 | 警告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