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名称 | 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44000005999284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民罚决第2022032号 |
处罚事由 |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导致2017年度年检不合格,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2018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从重”裁量档次。 |
处罚结果 | 其他-撤销登记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