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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举办者之一变更 汪小丽  2017/7/18 12:11:04

现有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共有三位举办者,三位之中一位也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并拟注销,近期已在注销过程中,预计8月底注销(变更)完成。现在的问题有以下三点: (1)因注销的缘故,现该单位拟将该举办者变更为另一(公司)法人组织;此处涉及到的是单位章程变更、举办者之一变更两处;对吗?如果同时也有单位法人代表变更(非该注销单位负责人),是否可以与此前两处变更同时登记变更? (2)此涉及举办者之一变更资金问题(开办资金金额占比30%,但目前该单位财务结算已成负债状态),那么新举办者加入时,只需该负债状态的单位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明示各位新旧举办者即可? (3)以上变更除提供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表、理事会纪要、原法人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章程变更说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修改后的章程资料外,是否还需要其他资料?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7/9/1 16:41:35

您好,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举办者变更应进行财务清算,根据《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出资者不能变更。其他变更事宜,请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查看办事指南,或以本单位账号登录系统查看所需资料,可电话咨询02083354714。

[咨询]个人发起社会团体 黄最华  2017/7/7 17:28:38

你好,个人发起社会团体,对个人有什么要求,如国籍学历等在哪里可以看到相关条列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7/8/31 10:29:10

您好,成立社会团体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您可以直接联系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电话83311389)进行咨询。

[咨询]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曾晓雯  2017/7/7 10:44:05

我公司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的商会(公司章程有说明是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现想申请企业所得税的免税资格备案 1~请问到那里办理这个备案,民政局?所属区国税局?(主管税务机关是国税) 2~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之前在国税咨询有一个备案资料是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这个不是很清楚清楚具体是什么文件,或者要出具证明需要去那里出,民政局吗?(我们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民政局盖章发的)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7/8/31 10:28:15

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收取会员会费是不征收营业税的,有关票据可到财政部门领取。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对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权责,相关内容可咨询税务部门。

[信件]关于肇庆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问题的咨询 梁先生  2017/5/25 15:18:41

尊敬的局长: 您好!感谢您百忙中查看我的邮件。我是肇庆市广宁县一个社会组织的骨干成员,一直致力于团结发展社会组织的正能量,但由于资金的匮乏导致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举步维艰!偶然的机会从其他市县志同道合的朋友中得知我省有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可供符合条件的的社会组织申请。但是我咨询过广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以及肇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单位,其工作人员都没有明确告知我该资金的申请办法以及相关信息。而且我经过在网上查询得知我们肇庆临近的佛山、中山、惠州等市都有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相关信息!而肇庆市则在2013年时四会市民政局公布了一次相关的信息之后各个县市区的相关网站都找不到相关内容了! 作为一名社会组织工作者,我为近年来党政府对我们基层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也对当前社会组织工作重重困难以及资金不足表示担忧!希望相关部门彻查专项资金的去向并向社会公布相关申请流程,好让各个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社会! 此致 敬礼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7/6/19 15:10:14

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于2012年至2016年设立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项目由省财政厅负责,省民政厅及各地财政部门、登记机关配合。专项资金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分配,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评审要点,并通过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专项资金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资金项目于2016年结束,目前省级没有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如果要及时了解省级层面对社会组织扶持发展资金方面的信息,建议您多关注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专项资金统一平台、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官网等。

[信件]关于广东省鳄鱼产业协会成立、会员大会违规 刘顺丰  2016/9/29 0:19:55

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召开成立会员大会必须有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召开!该协会在2016/09/28召开会员成立大会全程未见社会组织管理相关人员出现!走形式、假投票!由拟定会长候选人黄海云充当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监督全过程!赤裸裸的挑战法律底线!违规操作! 望局长严励查处! 据悉!当中过半会员是拉人头充数!完全不符合条件! 经营鳄鱼产品首先要经林业局批准方可经营!其半数以上单位属于无证经营!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6/10/20 11:44:57

刘先生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领导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调查了解,同时也向您说明你反映的第一个问题。9月28日的会员大会,我们因工作上的原因,没能到场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但提前都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进行了指导也提出了要求。登记管理机关人员不到场的情况下,只要是按照议程进行规范选举,我们都会视为有效的。并非登记管理机关人员不到位就不能召开会议。您留下的电话是空号,本想与你先沟通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但无法做到。只能在此回复您。请你以后再与我们联系时请留下您的电话号码,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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